关于“三证合一”发票开具事项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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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发布时间:2016-02-26 09:08
财务部计划于2016年3月9日前按“三证合一”证照,完成洛阳石化工程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、洛阳聚鑫石化建材有限公司、洛阳美兰德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相关税务信息的变更工作,三个公司将正式启用新的证号。为减少变更税号衔接期间对经营的影响,通知如下:
一、三个公司2016年1-2月取得的增值税发票,必须在2016年3月4日前在财务处理完毕,涉及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要在新税号启用前由财务部认证完毕,未及时处理的需退票重开。
二、3月1号后发生业务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的,要暂停发票开具,待新的证号下发后,再行开具。若开具老税号发票的,一律退票重新开具。
特此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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