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办理2016年度洛阳通勤班车乘车卡的通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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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3-12-07 11:0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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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单位:

  现洛阳石化班车卡办理工作开始,请各部室做好2016年班车卡统计工作,于11月19日上报给综合部席文静处。具体内容如下:

  1、乘车卡办理标准为:按2015年10月份正式职工全部人数购买乘车卡的独立核算单位,充值卡次数参考股份分公司、资产分公司直属单位乘车卡办理次数标准,年卡人员办理条件参照股份分公司、资产分公司年卡审核条件审核办理,年卡审核时间:2015年11月11日---11月18日,价格均按5元/次充值。

  2、2016年度发放乘车卡人数暂以2015年10月份正式职工工资表人数为准核发。

  3、乘车卡的管理

  (1)职工乘车卡只限本人使用,不得转借、转让他人,否则造成损失由本人负责。

  (2)职工乘车卡丢失,应到所在单位开具证明,加盖单位公章、领导签字后,带单位证明及时到通达公司办理挂失手续。自挂失之日起7日后予以补办新乘车卡,补办新卡时,每卡收取15元工本费。

  (3)职工乘车卡破损不能正常使用的,导致个人无法乘车等一切损失由本人承担,补办卡时,需缴纳补卡费用15元。

  (4)乘车卡次数用完时,职工本人可持卡到通达公司付费充值,6元/次,卡中次数2016年12月31日作废。

  4、2015年乘车卡的回收:2015年发放的所有乘车卡,各单位办事员收齐后统一上交综合部,2016年乘车卡发放时间为:2015年12月14日—12月18日,2015年乘车卡交卡时间截止为2016年3月1日,未交旧卡办新卡的,每卡收费15元。

  联系电话:66991829

  洛阳石化工程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

  综合部

  二○一五年十一月十三日